領養的源起~97年5月的某一天~在babyhome無聊的看著文章時~突然看到一篇有關家扶中心認養小孩的事~那一陣子正好也在為了籌寶貝一大筆醫藥費的事煩腦~看著好多媽咪踴躍的談著捐款的事~突然覺得自己是否也可以做些甚麼~雖然本來也有捐款給罕見疾病基金會~但若能再幫助這些社會角落同樣可憐的孩子~也許我們在電視上看到那些另令人心酸的新聞就會少一些些~


認養國內的孩子一個月是1000元~不過還要排隊(表示善心人很多喔~) 認養國外的孩子一個月是700元~而且馬上就可以收養(因為世界很大嘛~可憐的寶貝當然更多)~~想了想孩是認養國內的好了~身邊的同胞當然是擺在第一位囉~~











認養人
不論個人或團體均可加入,認養國內兒童者每月1000元,國外兒童每月700元,認養費中的10-15%提撥做社會工作專業服務使用,認養人可與兒童通信或相互探訪。一次捐款20萬元者,成為本會永久認養人,以捐款孳息認養專業服務方案。


若您只有少少的錢~也可以考慮另一種選擇








助養人

每月捐助300元,代墊中斷的認養費及捐助辦理各項輔導性、成長性活動。


 



等了好久~大概半年了~今天終於收到通知~已經排到我囉~我的計劃是每個月帶著浩浩去郵局劃撥要捐助的錢~讓浩浩也可以感受到幫助別人的快樂~



經濟不景氣~大家更要發揮愛心~捐一點錢~真的可以救一個人喔~


介紹一下認養計劃(轉貼於基金會網站)


「認養制度」是家扶基金會於民國39年首創之兒童扶助辦法。「認養」就是每月捐出固定的金額持續幫助一名或數名貧童。認養人與兒童純屬「捐款人」與「受助者」之關係。所有被認養的兒童,除了進住育幼院者以外,全部居住在自己的家裡。認養人可藉著書信或探訪去關心受助兒童及其家人。除了每個月認養費外,認養人亦可寄送生日、新年、學費等禮金給兒童。家扶中心每年舉辦一至二次的「相見歡」活動,讓兒童與認養人有見面與互動的機會。


  認養人可透過「認養制度」協助貧困或家庭破碎的兒童、青少年獲得經濟補助,並接受專業的社會工作人員提供行為/心理輔導、團體活動、親職教育、課業、升學就業輔導及社會資源轉介等服務,協助改善兒童的家庭環境,以期早日達到自立自足。迄今,本會已扶助逾十四萬名國內兒童自立。


  及至民國76年,本會抱持著回饋國際社會的精神,開辦國外兒童認養業務,經由認養制度,將國人的大愛送至世界各個需要的角落。目前本會透過家扶國際聯盟(ChildFund International,簡稱ChildFund)認養非、亞、及美洲之33個國家的三萬多名貧困兒童,提供兒童及其家庭維持基本生活保障及長期穩定經濟之各項協助。此外,本會於93年設立蒙古家扶中心,以進行貧童認養之直接服務。


http://www.ccf.org.tw/04donation/00.htm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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